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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经开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楚雄经开区(高新区)2018年防汛预案》的通知

  • 索引号:11532301734304660U-/2018-0816001
  •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楚雄高新区
  • 标题:楚雄经开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楚雄经开区(高新区)2018年防汛预案》的通知
  • 发文日期: 2018年07月04日
  • 文号:楚开管通〔2018〕22号
  • 主题词:

管委会各局(室、所、中心)、东瓜镇人民政府,楚雄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楚雄苍岭工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各有关单位:​

《楚雄经开区(高新区)2018年防汛预案》已经开发区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各项相关工作。请东瓜镇按照市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的要求,制定完善防汛预案,并做好有关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楚雄经开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7月4日



楚雄经开区(高新区)2018年防汛预案


2018年雨季已经来临,为减轻汛期洪水对开发区造成的灾害影响,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降低财产损失,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洪涝灾害,为开发区防汛工作领导小组防汛调度、抢险救灾提供依据,特制定本预案。

一、开发区防汛指挥机构

(一)开发区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 援 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李成相 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兴明 东瓜镇人民政府镇长

成 员:钱华生 开发区党政办公室主任

罗 虎 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刘云波 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局局长

董宏光 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董 劭 开发区经济贸易发展局局长

胡 宏 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李文祥 开发区财政局局长

朱家平 开发区招商局局长

田红锦 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李永宏 开发区国税局局长

文从兵 开发区地税分局局长

张立宏 开发区工商分局局长

林 鹏 开发区质监分局局长

李 平 开发区派出所所长

高 伟 楚雄苍岭工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楚雄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唐 炜 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局副局长

甘 慧 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和处理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局副局长唐炜兼任,副主任由董宏光、高伟同志兼任。

(二)开发区防汛工作领导值班表

日 期

值班领导

联系电话

日 期

值班领导

联系电话

6月11日-6月17日

刘云波

18608783777

6月18日-6月24日

董 劭

13987864855

6月25日-7月1日

钱华生

13708780008

7月2日-7月8日28888882828282828日

董宏光

董宏光

13987838978

7月9日-7月15日

甘 慧

13578408799

7月16日-7月22日

胡 宏

18808789777

7月23日-7月29日

李文祥

13987071165

7月30日一8月5日

文从兵

13987073166

8月6日-8月12日

李永宏

18108789979

8月13日-8月19日

张立宏

13987830849

8月20日-8月26日

李 平

15808786233

8月27日-9月2日

高 伟

杨永云

13987087507

9月3日-9月9日

田红锦

15974780893

9月10日-9月16日

刘云波

18608783777

9月17日-9月23日

胡 宏

18808789777

9月24日-9月30日

董 劭

13987864855

10月1日-10月7日

甘 慧

13578408799

10月8日-10月14日

董宏光

董宏光

13987838978

10月15日-10月21日

李文祥

13987071165

10月22日-10月28日

张立宏

13987830849

10月29日-11月4日 日

李永宏

18108789979

11月5日-11月11日

文从兵

13987073166

11月12日-11月18日

高 伟

13987087507




(三)日常值班电话

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门卫值班电话 3395210

(四)抢险应急队电话

东瓜镇人民政府 李兴明(13987865732)

楚雄市三街建筑有限公司 叶新寿(13577830999)

云南楚雄永兴集团有限公司 张 健(13908787111)

楚雄永安建筑有限公司 康勇(13987078999)

(五)工作要求

防洪期间,领导小组成员及值班领导要24小时开机,以确保通讯畅通,责任到人,调度到位。

二、开发区排洪系统

开发区排水系统为雨污分流,建成区排洪系统主要由已建成的三条排洪大沟承担。

(一)军械库至龙川江排洪大沟,全长500余米,宽2.4米。每秒排洪量8.1立方米。

(二)绿色食品园主干道至龙川江排洪大沟,全长2460米,宽3米。每秒排洪量27.0立方米。

(三)铁路(实验小学前)至龙川江排洪大沟,全长1000米,

宽2米。每秒排洪量12.9立方米。

三、开发区防洪重点部位

(一)城郊结合部地势低洼处:上苏村、下苏村、龙树屯村、上章村、彝人外滩。

(二)城区龙川江边相对地势低洼处:太阳历大道与振兴路交叉口、游泳馆、民康医院、农推中心、天河园小区。

(三)团山水库。

四、防汛工作职责分工

(一)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局:负责开发区防洪日常工作,必须随时了解天气预报、雨情监测情况,为防汛领导小组提供可靠的应急准备。

(二)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日常检查清理排洪通道及排污管道的清淤,确保区内所有排洪通道、排污管道的畅通。

(三)东瓜镇人民政府:负责开发区城市规划区以外区域的防汛排洪工作。

(四)楚雄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市政排水设施的检查维修,以及组织应急抢险队伍开展防汛应急抢险。

(五)楚雄苍岭工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苍岭工业园区规划区内的防汛排洪工作。

(六)开发区财政局:负责汛情期间救灾经费和救灾款的及时下拨、发放。

(七)开发区派出所:负责汛期的治安保卫工作,保证汛期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防御突发性洪水方案

(一)一般性洪灾在区防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各部门积极主动做好抢险排危工作,并将灾害情况和处置情况及时向区防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及其办公室报告。

(二)发生紧急情况和重大洪灾时,区领导小组成员应按要求及时集中到开发区管委会1号会议室或指定地点,组织领导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应急抢险队伍必须按照要求到责任地点集中听候调遣。

1.开发区西片区抢险应急队由楚雄市三街建筑有限公司组成,在东瓜便民服务中心集中,负责开发区西北片区的排水管道疏通、人员的疏散转移。

2.开发区建成区抢险应急队由云南楚雄永兴集团有限公司组成,在州公务中心正前方的活力广场集中,负责开发区建成区的排水管道疏通、人员的疏散转移。

3.开发区桃园工业园区抢险应急队由楚雄永安建筑有限公司组成,在桃园村委会朱家水井集中,负责桃园工业园区的排水管道疏通、人员的疏散转移。

4.东瓜镇抢险应急队由东瓜镇组建,负责团山水库及镇内塘坝的检查维护,应急除险、受灾群众的疏散转移。

六、防洪抢险主要物资储备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存放地点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粪箕

100

开发区环卫绿化处仓库

陆志林

13708785566

锄头

100

50

25

编织袋

800

防洪泵

4

挖掘机

自卸汽车

抽水泵

1

三街建筑有限公司

叶新寿

13577830999

装载机

1

自卸汽车

1

抽水机

1

挖掘机

自卸汽车

抽水泵

1

永兴集团有限公司

张 健

13908787111

装载机

1

自卸汽车

1

抽水机

1

挖掘机

自卸汽车

抽水泵

1

楚雄永安建筑有限公司

康 勇

13987078999

装载机

1

自卸汽车

1

抽水机

1

七、人员物资转移安排

开发区沿河一带,地势低洼及重防部位需撤离的向火车站、太阳历公园、云开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转移。太阳历公园作为居民临时安置点。医疗救助、疫病预防控制、安全保卫服从市防汛指挥部统一调度。

八、责任和要求

(一)防汛责任体系

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是开发区行政区域内防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防汛安全负总责,分管城市建设的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是防汛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开发区管委会防汛指挥机构和开发区管委会各职能部门、防洪设施、防洪抢险物资储备单位、城市建设管理单位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对防汛安全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开发区各级行政机关要落实防汛安全责任制,明确区内重点河段、城镇等区域防汛安全责任人和防汛工作责任,建立防汛安全检查和报告制度,建立健全防汛抢险组织,按标准定额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履行防汛指挥调度责任。

(二)责任追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区内发生防汛安全事故的,由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和开发区管委会分管防汛工作副主任负责。

1.未履行防汛抢险领导指挥职责的;

2.未制定防汛抢险预案和各项防汛抢险制度的;

3.防汛抢险决策失误或决策迟缓的;

4.未执行防汛安全检查制度,造成防汛隐患的。

开发区管委会各职能部门未按规定履行职责,致使开发区区域发生防汛安全事故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其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纪检监察机关根据情节轻重,对职能部门负责人给予警告直至撤职的行政处分。

分工负责重点河段、城镇等区域防汛安全工作的责任人,未按规定履行职责,造成防汛安全事故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其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纪检监察机关根据情节轻重,对部门、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记过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三)纪律要求

1.严明工作纪律。进入汛期后,防汛抗洪抢险救灾是首要任务,开发区防汛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各职能部门防汛人员必须进入临战状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通信畅通,指挥有力。

2.汛情紧张时,各级防汛主要领导要24小时开机,原则上不能出差,因工作确需外出,要严格请销假制度,决不允许离岗空岗,误时误事。

抢险人员及开发区管委会全体干部职工要讲政治、顾大局、识大体,以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为已任,服从安排,听从调遣,落实防汛各项工作,保障开发区安全渡过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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