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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

  • 索引号:11532301734304660U-/2018-0524002
  •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楚雄高新区
  • 标题: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
  • 发文日期: 2018年05月24日
  • 文号:财税〔2018〕50号
  • 主题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减轻企业负担,鼓励投资创业,现就减免营业账簿印花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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