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楚雄经开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聘任袁明华等7名同志为管委会法律顾问的决定

  • 索引号:11532301734304660U-/2018-0523001
  •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楚雄高新区
  • 标题:楚雄经开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聘任袁明华等7名同志为管委会法律顾问的决定
  • 发文日期: 2018年05月23日
  • 文号:楚开管决〔2018〕1号
  • 主题词:

开发区各局(室、所、中心),东瓜镇人民政府,楚雄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楚雄苍岭工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为加强楚雄开发区管委会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楚办发〔2016〕15号)精神,经管委会研究,决定聘任袁明华等7名同志为楚雄开发区管委会法律顾问,名单如下:

袁明华 云南上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李 峻 云南兴彝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谭 阳 云南兴彝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钟 宏 云南兴彝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吴 俊 云南兴彝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高雨婷 云南兴彝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李 昇 云南兴彝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管委会法律顾问聘期1年(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聘任事宜、工作职责、工作方式等按照双方签定的协议内容执行。

楚雄经开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5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