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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行政执法局

  • 日期:2020年07月01日 10:19
  • 来源:高新区执法局
  • 作者:高新区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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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行政执法局 

 

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在楚雄经济开发区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批复(楚政复[2001]12号)文件,授予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七项职能职责:

1、行使文化、体育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2、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具体是对未经批准擅自在道路、广场设置广告设施,未经批准在道路两侧建筑物上开门、开窗,进行门面装修等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4、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具体是对在公共场所焚烧杂物产生有毒、有害气体,在组织娱乐或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其他发生高噪音设施产生噪音扰民等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6、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具体是对无证商贩在未经批准的市场以外的道路、广场的经营行为,在非指定时间、地点经营,擅自卖艺、算命、算卦、出售迷信品,在公共场所强买强卖,非法兜售物品等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7、行使公安交通管理和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拘留以外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具体是对非法占路搭建棚厦、从事经营活动,擅自在人行道停放车辆、占压、掩埋、堵塞、损坏市政设施、标志等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部门下设

科室名称

科室职能

联系电话

综合科

负责本局内外综合协调工作和财务事务处理;起草有关文件报告、内部管理制度,党建、政务信息报送及督察督办工作;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和收取相关费用。

0878-6037107

执法科

负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开展日常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履行州人民政府楚政复〔2012〕12号文件授予的各项工作职责;组织协调区内大型商贸活动及省、州、市各种重大节日、重大活动任务的市容环境秩序保障工作;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包括实施简易程序作出的当场处罚,调查收集其他各种案件的证据及执法各种处罚决定等。

0878-6037103

案审科

负责参与配合城市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相关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案件审查和质量评查工作;负责执法人员培训及执法证件申领管理;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调解及组织听证、出庭应诉等相关工作;负责开展法制宣传、普法教育、法律指导等工作。

0878-6037115

国土城建

监察大队

对辖区内违反城市规划的建设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处;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中出现的重特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见,送达和执行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受理对违反规划建设行为的投诉、检举、控告;对其他涉及城市建设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行使城市土地、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0878-6037092

环卫绿化处

按照楚市编发〔2017〕46号文件行使以下职责:负责城市街道垃圾清扫、运输、处理工作;督促检查区内各单位的环境卫生,有偿清扫代运处理单位的垃圾及粪便;管理城市公厕;负责城市绿化正常维护、修枝、浇水、病虫害防治、绿化垃圾日常清扫处理工作;建设发展苗圃基地,参与城市绿化工程验收移交工作;负责城市道路排水和路灯照明设施日常维护,对城市公共区域内的雨污管道、窨井盖、流水篦子进行清掏和维护处理;负责高新区公用水电抄报、核对和费用收支工作;负责高新区辖区内损坏城市路灯照明设施、城市绿化等赔偿费用核算和事后处理工作。

0878-6037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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