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骨科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 日期:2021年05月10日 08:24
  • 来源:行政审批局
  • 作者:王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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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技术评估通过,我局拟审批《楚雄骨科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5月10日-2021年5月1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项目名称:楚雄骨科医院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楚雄骨科医院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西泰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开发区永安路382-386号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为专科医院,内设内科、外科、中医科、创伤科、关节科、脊柱科、内科、检验科等科室,设置病床100张。项目区总占地面积800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71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540平方米,主体工程包含综合业务用房一栋;配套工程主要包括附属用房一栋以及储存室、电力电信、给排水、环保工程等从工程。

环境保护措施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备用发电机

少量烯烃类、CO、NOX

排烟管道布置于发电机房内

/

食堂

油烟废气

设置抽油烟机及排烟管道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小型标准

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暂存间、医疗废物暂存间等

臭气、H2S、NH3

产生臭气工段采用活动盖板密封;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操作管理,防止或减少臭气形成;同时经消毒处理后的污泥要及时外运,以减少污泥在院区的存放时间的措施,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及时清运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标准

煎药室

臭气

煎药室加强通风换气,药渣及时采用塑料袋封装后清运至永安路垃圾收集点,减少药渣在项目区的停留时间

/

地表水环境

住院病房废水、门诊废水

COD、BOD5、SS、氨氮、动植物油、粪大肠菌群等

建设污水收集管道,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

检验科设备清洗废水

少量病菌等

化验室仪器设备及容器清洗废水消毒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声环境

污水处理设施、备用发电机

Leq(A)

设置在单独的房间内,建筑物隔声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4类标准

固体废物

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分类收集后交由楚雄亚太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药物性废物经集中收集后退回厂家集中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清运至项目区北面永安路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经消毒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中药残渣采用塑料袋封装后清运至项目区北面永安路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医院设置专职人员对备用发电机柴油进行管理,定期对柴油储存情况进行检查登记,柴油储存区域严禁烟火,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若柴油储存管理不当,发生泄漏,应及时采用吸油垫或吸油棉对泄漏柴油进行吸附处理,避免柴油泄漏至外环境,污染周边环境。

医院设置专职人员对二氧化氯发生器进行管理,对二氧化氯发生器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登记,若二氧化氯发生器故障,应及时进行排除,若发生二氧化氯气体发生泄漏,应及时进行通风换气。

联系地址:楚雄市永安路698号,邮编:675000

联系电话:0878-3398876

楚雄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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