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部令第35号)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相关要求,我公司在楚雄工业园区苍岭工业区云甸地块内拟建“楚雄川至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吨半导体材料建设项目”现已编制完成《楚雄川至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吨半导体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将项目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报告书网络链接:https://www.eiabbs.net/thread-282098-1-1.html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以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查阅纸质报告书。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范围为:项目所在地村委会村民、周边企业及其他组织。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通过生态环境部网络下载公众意见表,也可通过网站链接https://www.eiabbs.net/thread-282098-1-1.html中附件2进行自行下载表格或直接在公示页面下方的快速回复栏内进行评论。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将一件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建设单位地址:云南省楚雄高新区云甸工业园云发路
联系人:唐朝 辉 联系电话:15983399834 邮箱:15983399834@139.com
环评单位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永昌街道办事处前卫西路金坤尚城D5幢502号
联系人:吴仕波联系电话:18213843886 邮箱:289923043@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0年6月18日至6月24日。
楚雄川至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