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楚雄经开区(高新区)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 日期:2020年04月14日 15:57
  • 来源:党政办公室
  • 作者:刘昱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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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开管通〔2020〕10号

管委会各有关部门、东瓜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楚雄经开区(高新区)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楚雄经开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经开区(高新区)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开发区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楚雄彝族自治州地质灾害防治办法》等规定,结合开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2019年度地质灾害发生情况

(一)2019年度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全年因监测到位、发现及时,积极采取投亲靠友、避险点转移安置等形式将受威胁的13户农户成功转移避险,顺利渡过了汛期。全年区内4个隐患点(其中:群测群防居民点1个、矿山2个、弃土场1个)均未出现险情。

(二)采取的主要防治措施

开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早部署、早准备。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制定防治方案、应急方案、组建应急处置队伍,明确防治成员单位责任,落实乡镇领导挂点联系制度和汛期值班制度,明确挂点领导和汛期值班带班领导、值班人员,5月1日进入汛期后,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二是层层落实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区管委与各成员单位签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有关成员单位与各隐患点签订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书,将各项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层层落实到镇、村,责任单位及每个监测人员。三是严密监测预警。每个隐患点落实2名基层监测员进行实时跟踪监测,配备相应监测预警工具,做好宣传培训和指导。四是落实防治专项资金。年内,上级财政安排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及区配套资金共3.5万元足额下达到东瓜镇,确保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2020年地质灾害预测

(一)诱发因素预测

根据辖区内地质环境条件、气候因素、项目工程建设情况,综合地质灾害的规律、特征和现状,预测2020年地质灾害。

1.降雨诱发地质灾害趋势预测。预计2020年全州大部地区年降雨量正常略偏少,气温正常至偏高;春季和初夏多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秋季连阴雨天气,降雨诱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需加强防范夏秋区域性或单点性强降水、秋季连阴雨天气可能引发的洪涝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2.工程建设较多对地质环境的扰动更加强烈。目前开发区城镇化、工业化和园区建设步伐加快,特别是道路、场平等基础设施建设点多面广,矿山开采、弃土等生产活动较多。部分工程活动区域地形改造强烈,地质灾害活动趋势增高的可能性大。山区、半山区村民建房因地理条件限制,存在选址不当、排水设施不完善、对边坡开挖与加载不合理等问题,可能诱发地质灾害。

3.地震活动的影响。近几年来全州发生过不同级别的地震,有地震诱发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因素存在。

总体来说,2020年开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势仍较严峻,具有艰巨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应特别警惕汛期强降雨、地震、工程建设、弃土诱发地质灾害。

(二)2020年天气趋势预测

据州气象部门天气趋势预测,预计2020年全州大部地区年降雨量正常偏少,气温正常偏高;大部分地区雨季开始稍晚,主汛期降水全州大部县市正常偏少。雨季于5月下旬至6月上旬开始,6月至8月降雨正常至偏少,气温正常略偏高,单点性强降水突出,局部地区有洪涝发生,7月下旬至8月无明显大范围低温冷害天气出现,9月至11月全州大部分县市降雨为正常,气温偏高,有5天至7天的秋季连阴雨天气。雨季于10月上旬至中旬相继结束。重点加强防范夏秋区域性或单点性强降水、秋季连阴雨天气可能引发的洪涝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三)重点防范区预测

沟边、沟口处的城镇、学校、医院、村庄、集市、厂矿、旅游区、在建工程临时营地等人口聚集区;公路铁路沿线、河流两岸等边坡、各种矿山、岸坡易失稳断道、堵河,形成区域性重大负面影响的区域;其他重要建设项目、重要地质灾害体等。

三、地质灾害隐患重点防范期及防范区域

(一)2020年地质灾害隐患基本情况及防范期

年初,通过各成员单位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专家综合分析后确定,2020年保留区内原有地质灾害隐患点4个(其中:群测群防居民点1个、矿山2个、弃土场1个)。根据气象部门的预测,开发区2020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确定为5月1日至10月31日。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域

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域:邓官、龙河、云甸3个村委会山高坡陡,生态环境相对较差,地质环境比较脆弱,发生滑坡、泥石流、崩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

(三)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地区

楚姚高速公路、弥楚高速公路、广大铁路、楚南路等项目建设沿线,以及各类新建和在建地方公路、水库、弃土场、矿山及尾矿坝等工程建设区域。以上区域人为活动较频繁,地形改造强烈,植被破坏较严重,发生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大。

四、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有关部门、东瓜镇人民政府要在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指导下,结合职能职责认真落实好年度《地灾防治工作目标责任制》中确定的工作措施和任务,夯实地质灾害防治的工作基础。

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辖区范围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地灾防治成员单位开展辖区内地质灾害的调查、核查确定工作;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指导地灾防治成员单位开展地质灾害险情动态监测;督促地灾防治成员单位做好地灾隐患各类制度的制定、实施。

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局:负责开发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工程建设驻地人口聚集区、工程项目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巡查、监测、防治;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各项工程建设的,督促建设单位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负责辖区范围内公园、学校、医院、旅游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巡查、监测、防治工作。

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辖区范围内弃土场或冠名其他项目的易造成地质灾害的弃土活动工程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巡查、监测、防治。

开发区经济贸易发展局:负责辖区范围内工业企业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巡查、监测、防治。同时依据州市相关职能调整要求履行开发区范围内的地质灾害应急责任。

东瓜镇人民政府:负责东瓜镇范围内集镇、村庄人口聚集区,交通干线沿线、河流两岸、水库周边、矿山等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巡查、监测、防治。

楚雄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辖区范围内公司承建的工程建设影响区域的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巡查、监测、防治。

楚雄苍岭工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苍岭工业园规划区范围内工程建设驻地人口聚集区、工程项目区、人口居住聚集区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巡查、监测、防治。

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公路、铁路、水库、小水电站等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将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

(二)执行规章制度,落实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各有关部门、东瓜镇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部署、抓好落实,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范畴,认真贯彻执行好《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制度》《地质灾害灾情巡查制度》《地质灾害“两卡”发放制度》和《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制度》等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查排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各成员单位、东瓜镇人民政府要按照云政发〔2013〕20号文件的安排,进一步健全完善群测群防责任体系,明确各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职能职责;健全完善并落实好群测群防各项制度、措施;加强地质灾害隐患调查、排查、巡查和动态监控,突出做好主动避让,广泛深入开展群测群防业务培训,及时收集报备隐患点监测记录和群测群防有关资料;落实隐患监测补助资金,落实地灾隐患点监测人员,做到点点有人、不留空白。

(三)健全应急体系,提高处置能力。各有关部门、东瓜镇人民政府一是要根据地质灾害动态巡查情况,科学制定和完善每个灾害隐患点和重点区域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明确响应方式、组织指挥、撤离路线,安置办法,形成科学合理、相互衔接、重点突出的预案体系,对灾害预警、临灾避险、群众安置等工作作出系统安排,有效提升灾害应急管理水平。二是要全面开展应急演练,对经排查巡查纳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所有隐患点应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使受威胁的群众熟悉预先确定的预警信号、逃生路线、急救知识、避险场所,及时发现并弥补应急预案中的不足。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重点做好夜间、降雨条件下的演练。三是要认真落实群测群防措施,严格执行预警预报机制,落实险情巡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制度。要加强对矿山采空区、在建工程,特别是公路以及易发生滑坡区域、低洼地带、电力、水利、通信设施等地质灾害易发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监测、值守、巡查、监控、防护,做好群众安全转移等各项防范工作。一旦出现险情预警,要立即组织群众转移,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撤离群众,并在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传达到村组、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通信工具要保持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畅通,主汛期内,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本行政区域;要严格信息报送,特别是对重大突发性灾害情况,必须在第一时间迅速上报。一时无法查明情况的,要做好跟踪续报工作,绝不能出现迟报、漏报、更不能出现乱报甚至瞒报等情况;要做好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工作。健全和完善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专家库,加强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技术力量,为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提供技术支撑。四是加强地质灾害防 预管理。要继续坚持“以预防滑坡泥石流为主、以预测预报为主、以灾前避让为主”的“三为主”方针和“防治结合、群专结合、单项治理与综合治理结合、重点建设规划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结合”的“四结合”原则,加快推进实施十项重大措施。加强对各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和监测责任人的管理,确保人员到岗、责任到位。按照谁引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在建项目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依法加强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工作,积极预防因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加强农村建房管理,指导科学选址,避免地质灾害危害。五是继续开展临灾避险及应急处置工作,要对重点隐患点、出现临灾征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危险性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排查,及时采取“投亲靠友、帐篷转移、工棚躲避”等应急处置措施,将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转移到安全的避灾场所,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撤离群众。

(四)强化日常排查,落实隐患治理。自然资源部门要积极组织力量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核查工作,及时了解和判断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易发区域的发展趋势,各有关部门、东瓜镇人民政府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落实地灾隐患月排查零报告制度,督促地质灾害隐患责任主体落实治理整改任务;对区域内危险性、危害性大的由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各有关部门、东瓜镇人民政府要及时上报开发区管委会统一组织实施治理,在汛期前要督促责任主体作必要的排水、削坡减载、反压坡脚等防治措施,尽量减轻隐患点的危险性,并预选好避让的安全地点和撤离路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灾意识。区自然资源部门和东瓜镇人民政府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年度宣传计划,充分利用媒体,积极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以农村、基层为重点,科学制定宣传教育培训计划,扎实推进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普及工作,不断提高全民识灾、防灾、减灾、避灾的能力与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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