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怡宁精神病专科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日期:2020年03月27日 16:16
  • 来源:行政审批局
  • 作者:李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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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技术评估通过,我局拟审批《楚雄怡宁精神病专科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3月27日-2020年4月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项目名称:楚雄怡宁精神病专科医院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楚雄怡宁精神病专科医院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深圳市星月之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楚雄高新区三期私营城一批7-8号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1200m2,总建筑面积4801m2,一至八楼建筑面积每层建筑面积600m2。项目在原房屋的基础上进行改建,完善附属设施。项目是一家以心理健康及睡眠亚健康和精神康复及躯体治疗为一体的专科医院。辐射科所涉及的辐射防护专项环境影响评价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评价机构另行评价,不在本次评价范围。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对策措施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

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施工期

生活污水

SS

如厕依托周边公共卫生间

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清洁废水

SS

运营期

医疗废水、生活污水、过滤罐反冲洗废水

SS、BOD5、COD、NH3-N、粪大肠菌群

经消毒装置预处理后排入原有化粪池、后进入污水处理设施

处理达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中的预处理标准

施工期

拆除部分旧墙体、装修作业、设备安装及场地清洁

粉尘

装修过程全部在室内进行,各类扬尘通过房屋沉降

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装修废气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苯、甲苯、二甲苯及甲醛等有害物质

加强室内的通风换气

运营期

污水处理站、垃圾桶、卫生间

H2S和NH3

污水处理设施密闭,定期喷洒除臭剂;卫生间定期清扫、消毒,垃圾定时清理

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检验科废气

溶剂挥发产生的废气

在检验科化验室安装通风橱、抽风机收集,紫外线照射消毒后,由抽风机抽出引至排风口排放

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期

旧装修拆除垃圾

废水泥块、废砖头

集中收集后统一清运至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堆放

处置率100%

装修建筑垃圾

金属管线废料、废砖头、砂、水泥等

由施工方清运至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堆放

包装废物

包装纸、包装袋

包装纸、包装袋等分类收集,能回收的外售给废品回收部门,不能回收的清运至附近垃圾处理点进行集中处理;废涂料桶、废油漆桶属危险废物,经统一收集后送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生活垃圾

废纸、废塑料带

统一收集后清运至附近垃圾垃圾处理点进行集中处理

运营期

员工

生活垃圾

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处置率100%

配餐间及餐厅

厨余垃圾

集中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并处置

各体检科室

医疗垃圾

集中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楚雄亚太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清运处置

污水处理站

污泥

定期进行清掏并采用石灰消毒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中相应控制标准后根据国家相关规范按照危险废物处置清运

项目区

药品废包装材料

经人工收集后定期出售给废品收购站

施工期

施工机械、

运输车辆

噪声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途经居民点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运营期

污水处理站

水泵

污水处理站设置在污水处理间内,为密闭空间,且要求污水处理站水泵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安装减震垫

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和4类标准。

通风装置

风机

安装减震垫,进行基础减振;仅在工作时间开机,避开人群休息时间

顾客

社会噪声

墙体隔噪、距离衰减

联系地址:楚雄市永安路698号,邮编:675000

联系电话:0878-3398876

楚雄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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