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宏运尚善汽车修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日期:2020年01月10日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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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技术评估通过,我局拟审批《楚雄市宏运尚善汽车修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月10日-2020年1月1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项目名称:楚雄市宏运尚善汽车修理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楚雄市宏运尚善汽车修理厂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深圳鹏达信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楚雄高新区紫溪大道东段楚雄活塞销有限公司内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建设汽车维修、汽车配件零售、汽车装饰用品批发、零售等项目,主营品牌小型车辆的维修保养业务及大车维修(近期小车,远期大车),占地面积2600m2,建筑面积2100m2,其中:1、大维修车间7间800m2(只进行大车维修,不涉及大车喷漆);2、小维修车间5间600m2;3、办公业务用房1间50m2;4、厂区硬化、绿化、围墙等。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对策措施

内容

类型

排放源(编号)

污染物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施工期

车辆运输

扬尘

洒水降尘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颗粒物浓度≤1.0mg/m3

运输车辆及其它燃油机械

燃油废气

自然稀释、扩散

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厂区装修

装修废气

建筑搭建及设备安装

焊接烟气

运营期

烤漆房

甲苯、二甲苯等

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

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打磨粉尘

无组织粉尘

打磨机自带的无纺布袋吸尘器进行收集

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1.0mg/m3

车辆尾气

CO、NOx、烃类

自然扩散、绿化吸附

对环境影响较小

喷漆、烤漆过程

异味

施工期

施工过程

施工废水

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不外排

运营期

综合废水

CODcr、BOD5、SS、氨氮、总磷、等

生 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项目区废水排放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不外排

固体

废物

施工期

施工过程

建筑垃圾

能回收的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及时由车辆清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所规范化处置

处置率100%

施工人员

生 活

垃 圾

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运营期

汽车维修

废旧零部件

外售回收站回收处理

处置率100%

汽车维修及打磨

含油手套、抹布及废砂纸

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职工、顾客生 活

生 活

垃 圾

化粪池污泥

委托管道疏通单位定期清掏

危险废物

更换机油、电池

废机油、废蓄电池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100%安全处置

喷漆、烤漆


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烤漆房

废过滤棉+废活性炭

噪声

施工期

施工机械设备、运输车辆

噪声

加强施工管理,采用合理施工方式,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达《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BG12523-2011)中标准限值要求

运营期

钣金作业噪声、

设备噪声

噪声

设备安装减振垫、厂房隔声,厂界墙体隔声、距离衰减。

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联系地址:楚雄市永安路698号,邮编:675000

联系电话:0878-3398876

楚雄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20年1月10日

上一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
下一条:楚雄经开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和清算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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