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活塞销有限公司新建年2000辆废旧机动车拆解回收利用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 日期:2019年09月04日 10:08
  • 来源:行政审批局
  • 作者:李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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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技术评估通过,我局拟审批《楚雄活塞销有限公司新建年2000辆废旧机动车拆解回收利用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9月4日-2019年9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项目名称:楚雄活塞销有限公司新建年2000辆废旧机动车拆解回收利用

建设单位:楚雄活塞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深圳鹏达信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楚雄经济开发区楚雄活塞销有限公司厂区内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占地面积12000m2,依托楚雄活塞销有限公司现有车间及厂房新建废旧机动车拆解回收利用生产线一条,项目施工期建设废旧车辆暂存区的标准厂房、部分厂房、雨污管网改造、环保设施建设。项目建成后,年拆解回收废旧机动车2000辆。项目组成分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四部分。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拟采取措施

(1)施工期废气:少量混凝土拌合在车间内进行,通过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减少扬尘产生量,运输车辆厂区内限速行驶。

(2)施工期噪声:合理布局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噪声经过距离衰减和建筑物阻挡,减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禁止在夜间22:00至次日6:00及午间12:00-14:00进行施工作业。

(3)施工期废水:项目施工主要在已建成的车间内进行,不存在地表径流;施工设备不在场地内进行冲洗,不产生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楚雄活塞销有限公司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紫溪大道雨污混合管网,进入楚雄市第一污水处理厂。

(4)施工期固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放入楚雄活塞销有限公司垃圾池,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以回收利用的出售给废品收购站,不可回收部分由施工单位清运至城建部门指定位置妥善堆放。项目开挖面积较小,产生的土石方较少,大部分用于场地回填,剩余部分清运至当地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堆存。

二、运营期拟采取措施

(1)运营期废气:在报废机动车装卸过程中确保轻装轻放,尽量避免装卸粉尘的产生。在抽取废油液及制冷剂时,按规范进行操作,减少废油液及废制冷剂的挥发。车间加强通风、合理设置通风换气扇。切割机使用移动式收尘装置收尘,定期清理车间内的粉尘及收尘装置内的粉尘。

(2)运营期废水:项目区露天面积的初期雨水进入三级油水分离池处理后排入项目南面紫溪大道雨污混合管网,最终进入楚雄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冲洗废水经“沉淀+油水分离器”处理后能够达到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B标准,处理后的冲洗废水外排至项目南面紫溪大道雨污混合管网,最终进入楚雄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及三级隔油池处理后排入紫溪大道雨污混合管网,最终进入楚雄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

(3)运营期噪声:项目运营期产噪设备设置在厂房内,做好基础减震措施,通过墙体阻隔噪声,同时加强设备维护。合理控制昼间运营时间,禁止夜间进行生产。加强厂区绿化布置、保护厂界内外植被。

(4)运营期固废:报废机动车拆解过程产生的可回收利用固废(钢铁、有色金属、橡胶、塑料、玻璃、尼龙布等)分类储存于产品仓库,定期外售给相关单位。报废机动车拆解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废尾气净化催化剂、废油液、废制冷剂、废蓄电池、废电容器、废电路板等)分类储存于专用容器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仓库,定期交给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拆解过程产生的含油抹布、手套、拖把等劳保用品混入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沾染电解液的塑料膜边角料、手套、抹布等用专用容器集中收集储存于危险废物仓库,经接受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同意,按事发地县级以上地方环保主管部门提出的应急处置方案进行转移、处置或利用。拆解过程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碎玻璃、碎橡胶、防冻剂、挡风玻璃洗涤液等)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仓库,按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池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化粪池污泥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切割金属粉尘经专用容器收集后交给相关单位回收处置。

联系地址:楚雄市永安路698号,邮编:675000

联系电话:0878-3398876

楚雄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19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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