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办函〔2022〕576号文件规定,现将《楚雄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的有关情况予以审批前公告。
公告期间,社会各界人士若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公告组织单位电话或书面反映;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公告期内有权陈述、申辩和听证,请以书面形式提交到公告组织单位,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项目名称:楚雄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项目地点:楚雄高新区紫溪大道192号
用地性质:医疗卫生用地
建设单位:楚雄彝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申报类别: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规划审批单位: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公示组织单位: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公示类别:审批前公告
公示时间:2026年6月1日—2026年6月9日
意见和建议联系电话:0878—3899915,传真:0878—3397661
项目简介及主要经济技术指标:项目位于楚雄高新区紫溪大道192号。扣除分摊面积后,项目规划用地面积8632.10平方米(12.95亩),本次调整后总建筑面积14534.78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14249.3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4249.3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85.46平方米;建筑密度35.99%,容积率1.65,绿地率16.40%,机动车停车位41个。本次新建建筑面积为5413.89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5176.7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37.12平方米;):新建实验楼4953.03平方米、实验楼附属用房203.28平方米,地下消防水池及出地面楼梯间257.58平方米。
附件:《楚雄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总平面图、鸟瞰图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2026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