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楚雄销售分公司元楚加油站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日期:2018年06月11日 11:02
  • 来源:行政审批局
  • 作者:赵彦
  • 关注: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楚雄销售分公司元楚加油站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楚雄分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楚雄市元双二级公路楚雄市入城方向右侧楚雄公路局应急中心旁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区总占地面积5300.32㎡,项目区建成后预计油品年销售量为5110吨,其中,92#、95#、98#汽油2986.5吨/年,0#柴油2153.5吨/年。根据项目设计,项目区共设油罐4个,其中92#汽油罐1个,30m3/个,95#汽油罐1个,30m3/个,98#汽油罐1个,30m3/个,0#柴油罐1个,50m3/个,工程储油罐总罐容115m3(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局部修订版),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本加油站为二级加油站。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80.9万元,占总投资的5.39%。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施工期

建筑工地

扬尘

施工场地、运输道路等及时洒水做好施工扬尘处理;施工工地设置围栏,大风天气禁止施工;运输车辆车厢密闭,防止沿途散落污染道路。

对环境影响较小

道路

运营期

油气

非甲烷总烃

安装密闭式卸油口、自封式加油枪,安装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

达到《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

备用发电机

废气

备用发电机房加强通风

对环境影响较小

建筑工地

施工废水、施工人员清洁废水、初期雨水

在施工场地修建排水沟,并在排水沟出口设临时沉淀池,收集施工废水和人员清洁废水,使其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工序或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初期雨水导入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回用不完的外排至北侧龙川江。

对环境影响较小

生活污水

SS

厨房泔水经泔水桶收集后,委托周边房泔水农户用于家畜喂养,职工生活污水、卫生间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项目区自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入龙川江。

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

BOD5

COD

NH3- N

石油类

项目区雨水

SS、石油类

项目区雨水经三级隔油池处理后排入龙川江

对环境影响较小

建筑工地

土石方

运往当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堆存。

固体废物处置率

100%

建筑垃圾

分类清理,其中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用的运往当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堆存。

施工人员

生活垃圾

收集后委托环卫部分清运

职工、进站人员

生活垃圾

收集后委托环卫部分清运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污泥

定期清掏后委托环卫部分清运

油罐清洗废弃物

油垢

委托楚雄义成绿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定期清运处置,同时建立危废台账和转移联单制度

三级隔油池

废油

噪声

工期

建筑工地

设备噪声

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优化施工时间。

达到GB12532-2011《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运营期

出入车辆

交通噪声

加强管理,距离衰减、机动车采取禁鸣喇叭

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4类标准

加油机、各类泵体、备用发电机

设备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

联系地址:楚雄市永安路698号,邮编:675000

联系电话:0878-3394276

楚雄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18年6月11日

上一条:关于对挂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下一条:关于停止征收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