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特色核桃系列产品深加工产业化开发项目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 日期:2022年10月24日 17:40
  • 来源:行政审批局
  • 作者:王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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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技术评估通过,我局拟审批《云南特色核桃系列产品深加工产业化开发项目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4日-2022年10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项目名称:云南特色核桃系列产品深加工产业化开发项目扩建工程

建设单位:云南摩尔农庄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云南水工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楚雄工业园区赵家湾生物产业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3840m2,依托云南摩尔农庄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已有厂房(3#厂房),建设核桃榨油线1条,年产核桃油调和油1200吨。工程组成主要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

环境保护措施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破碎剥壳工序

粉尘

经集气罩+脉冲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口为DA001.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蒸炒、精炼车间的脱色脱臭

臭气、非甲烷总烃

有组织:集气罩+碱喷淋塔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口为DA002;无组织:厂区绿化、喷洒除臭剂等

臭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

地表水环境

生产废水

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悬浮物、五日

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色度、pH

精炼工段废水(脱胶工艺废水、碱炼工艺废水、水洗工艺废水)经分油箱分离后,与过滤工艺滤布清洗废水、生产车间地坪冲洗废水一起经0.7m³隔油池、5.5m³中和沉淀设施、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通过DW001排入团山路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楚雄市污水处理厂。

执行《污水

排入城镇下水道水

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B

等级标准

声环境

运行设备

噪声

设置减震基础、车间厂房隔声

东、南、北面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

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西侧执行4类标准:昼间≤70dB(A),夜间

≤55dB(A)。

运输车辆

噪声

低速行驶、禁止项目区鸣

笛、尽量减少装卸机械的运

作时间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计入“云南摩尔农庄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核桃壳暂存于核桃壳暂存库后,外售活性炭生产厂家作为原料综合利用;压榨工段油渣和杂质、精炼工段过滤工艺产生杂质经过油饼暂存间暂存后外售作为饲料原料;油脚、皂角使用收集桶收集后作为外售作为香皂加工原料;精炼工段产生的废白土委托环卫部门处置;废机油、废导热油、检验废液、废石膏依托公司厂区原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车间、厂区均进行硬化和分区防控,危废暂存间已进行了防渗,不涉及地下水、土壤污染途径,但是为了避免污染,提出防范措施:

①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强化环境管埋。

②隔油池、中和沉淀设施严格防渗措施,预防发生渗漏。

③加强危废暂存间管理,定期对防渗进行检查,减少转移过程中物料遗撒;危险废物应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④加强对环保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运行良好,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生态保护措施

/

环境风

险防范

措施

1、废矿物油、废导热油风险防范措施

(1)泄漏风险防范措施

为避免废油泄露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应定期对厂区已有危废暂存间进行检查,若发现有渗漏或破损应及时修补;

(2)暂存过程中的风险防范措施

①废机油与废矿物油不得混放,应该设置专用容器放于危废暂存间中;

②废机油、废导热油进入危废暂存间暂存后,须做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等。

③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必须设置警示标志。

④危险废物的转移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总局令第 5号)》执行,并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2)核桃油、菜籽油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到核桃油的暂存,暂存过程中为避免核桃油泄露引发环境风险事件,采取以下措施:

1)厂区已进行了硬化,压榨的毛油先进入地埋油槽,若发生泄露可先进入地埋油槽,争取处理时间;

2)菜籽油分批、少量外购,并存于冷库中;

3)定期对核桃油罐进行检查,若发现泄露应立即停止生产,第一事故发现人应立即向应急办公室值班人员报警。

4)厂区已设置灭火器、消防沙池等,少量泄露外溢时应用沙土吸附,并做好后期处置;

5)生产厂房无露天,不会因为降雨等恶劣天气导致泄露油状物质横流。。

(3)火灾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1)消除和控制明火源:在厂房内设置严禁烟火标志,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等;在各厂房处配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沙等消防物资,以便及时扑灭初期火灾。

2)防止电气火花: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气线路和电气设施在开关断开、接触不良、短路、漏电时产生火花,防止静电放电火花;3)定期对生产工人进行相关知识教育和岗位职责培训。

3)项目应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的规定进行设计、施工。

其他环

境管理

要求

1、排污口设置要求

本项目设置的排污口主要为废水排口和废气排口,环评对项目排放口提出如下要求:

①基本原则:

排污口设置必须规范化,便于采样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检查。

②排污口技术要求:

排污口的位置必须合理确定,按环监(1996)470号文件要求进行规范化管理;采样点设置应按《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要求,设置在项目总排口处。

③排污口立标管理

排污口应按国家《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15562.1-1995)设置图形标志牌,并且应设置在采样点的醒目位置,标志牌设置高度为其上缘距地面2m。

④排污口档案管理

使用并按要求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规范化排污口标志登记证》,将主要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排放去向、达标情况及设施运行情况记录于档案。

2、环境保护“三同时”

认真执行国家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做好环保设施维护和管理工作,保证各类环保设施正常运转;投入运行后,及时按照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要求开展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联系地址:楚雄市永安路698号,邮编:675000

联系电话:0878-3398876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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