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高新实验学校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 日期:2022年08月05日 10:16
  • 来源:行政审批局
  • 作者:王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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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技术评估通过,我局拟审批《楚雄高新实验学校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6日-2022年8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项目名称:楚雄高新实验学校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楚雄硕利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楚雄高新区高铁新城片区楚雄高铁站西南500米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216746m2(325.12亩),其中高新实验学校186.24亩;公园大道61.44亩;中干道52.44亩;青少年活动中心25亩。项目建设楚雄高新实验学校1座,包括小学初中部、高中部,总共编制81班,其中小学初中部建设小初宿舍、小学教学楼、初中教学楼、小初学生餐厅、体育教学楼、200M运动场、室外活动场地、书院教学楼、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停车区;高中部建设综合教学楼、高中教学楼、高中学生餐厅、高中宿舍(女)、高中宿舍(男)、体育教学楼、400M运动场、室外运动场地、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停车区;于高中部西侧学校边缘设置有一个景观水塘(为现有仁家水库保留)。道路建设工程包括南侧公园大道及北侧中干道,公园大道长1279.95米,宽度32米,为双向六车道(单向三车道);中干道长1092.501米,宽度32米,为双向六车道(单向三车道);两条道路均包含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力电信管沟及照明工程。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素质教育中心、文化活动中心、多功能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停车区等。

环境保护措施

内容

要素

施工期

运营期

环境保护措施

环保要求

环境保护措施

环保要求

陆生

生态

水土流失治理措施:

①旱季施工,边挖边填,对于场地仍然存留堆放的部分废弃土石方及时清运至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堆放;施工用地除表土堆场外,尽量避免占用外围用地,加强施工人员教育,减少对周边山林植被的破坏;

②道路建设区域每隔200m较低区域一侧设置10m3的雨水沉淀池,共计11个;学校建设区域设置简易的雨水沟,分片区于较低位置设置不低于50m3的4个雨水沉淀池,减少雨水中可能外流的土石方;

③4个1000m2/个的表土堆场采用密目网或者硬质塑料布覆盖,靠近山林一侧布设,四周设置简易排水沟,末端设置10m3的雨水沉淀池收集沉淀,满足雨水沉淀;

④学校建设区域靠公园一侧首先建设雨水排水沟,避免山林雨季雨水大量进入学校建设用地区域造成冲刷,加重水土流失影响;

⑤道路边坡设置截排水沟、拱形支护、绿化种植等固土方式减少实际运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影响;

植被恢复措施:

①道路2个临时表土堆场用地及时进行覆土绿化恢复;

②按照设计要求完善道路、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的绿化建设,补偿施工期植被破坏影响。

按要求采取相应措施,水土流失程度得到明显控制,生态环境影响可接受。

①项目运营期道路两侧和中心隔离带种植行道树,采用乔灌草的方式设置绿化带,定时进行浇水并对植被进行养护,保证其存活率;

②学校内闲置区域及时进行绿化、硬化,并做好绿化浇水养护工作;

③加强管理,保证学校建设区域、道路区域雨污水排水管网顺畅;

增加区域植被覆盖率,补偿部分施工期植被破坏,改善区域环境空气。

水生

生态

地表水环境

①初期雨水:道路初期雨水在每200m道路末端分段设置雨水沉淀池,共设置11个沉淀池(10m3/个),高中部、初中部、青少年活动中心分区域设置截水沟,4个50m3的沉淀池满足初期地表径流雨水收集沉淀;收集的雨水用于场地洒水。

②施工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分区域设置3个6m3/个的施工废水收集沉淀池,收集沉淀后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机械冲洗,不外排。

③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临时办公区设置1个4m3的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

④车轮冲洗废水:出入口处设置一个车轮冲洗槽5m3,对运输车辆车轮进行冲洗,车辆冲洗水循环利用,定时补充,定期对冲洗槽泥沙进行清掏作为废弃土方处置。

不外排,对环境影响较小

①初中部、高中部实验室废水各自排入两套预处理设施处理呈中性后进入校区化粪池处理,处理后排入公园大道市政道路污水管网。

②小初部食堂污水经1个8m3的隔油池隔油后,与小初部办公生活区污水一起进入两个总容积为150m3的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公园大道市政道路污水管网,后汇入永兴大道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楚雄市第三污水处理厂。

③高中部食堂污水经1个8m3的隔油池隔油后,与高中部办公生活区污水一起进入西南角出入口前100m3的化粪池处理,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公园大道市政道路污水管网,后汇入永兴大道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楚雄市第三污水处理厂。

④青少年活动中心污水进入南侧设置的1个10m3化粪池预处理,处理后进入外围市政道路污水管网,汇入永兴大道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楚雄市第三污水处理厂。

外排水质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表1B等级标准

地下水及土壤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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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废暂存间采取重点防渗,

并设置专人管理。

区域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声环境

①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临城市建成区一侧施工区域设置不低于2.5m高挡墙;

②对施工设备定期保养,严守操作规范,以便使施工机械处于良好运作状态,不增加非正常运行的噪声;

③午休、夜间禁止施工;

④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步骤,采取诸如分区域浇筑等方式,尽量缩短噪声持续排放的时间;

⑤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宣传和教育,做到文明施工。

对周边声环境敏感目标影响可接受

①选择低噪和符合国家环保标准要求的设备;

②对水泵、风机等设备安装减震,置于地下一层专用房间,墙体隔声;

③加强对水泵、风机等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④进入校区车辆采取禁鸣、限速措施,并控制进入车辆数量;校园临路围墙一侧密植部分乔木,起到绿化隔声作用;实验中学教学楼靠路一侧采取隔声窗措施。

⑤道路设置限速禁鸣标识、禁止部分车辆通行标志、绿化带阻隔等。

《声环境质

量标准》(GB3096-2088)中2类标准

振动

道路靠近敏感点施工时,高噪设备错开使用、分区域使用,减少振动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

对敏感点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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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

环境

(1)施工扬尘

①设置一台喷淋洒水车定时对路面和学校施工区域进行洒水,减少扬尘产生量;

②靠近城市建成区域一侧均设置不低于2.5m高的挡墙进行拦挡;

③土石方施工避开大风天气进行施工,边挖边填边压实,废弃土石方及时清运至城市建设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堆放;

④表土堆场采用密目防尘网进行遮盖并定时进行适当洒水;

⑤施工期出入口设置车轮冲洗槽对运输车辆进行冲洗,减少运输车辆带入城市区域的扬尘。

(2)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尾气

①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保养、维护;

②采用年检合格的运输车辆,保证燃油尾气正常排放,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限速行驶。

对环境影响较小

(1)道路交通废气

①道路扬尘:每天由专人清扫并定时利用洒水车喷洒冲洗;

②汽车尾气:大气自然稀释扩散;

(2)食堂油烟:大型油烟净化设备2套(高中1套、初中部1套),油烟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引至餐厅楼顶排放。

(3)备用发电机尾气:采用符合国家环保规定要求的柴油发电机,并设置排烟管道、大气自然稀释扩散。

(4)学校车辆尾气:2套机械排风装置,排风口远离教学楼布设。

(5)实验室废气

①小学实验室:设置2套独立排风系统满足实验室换风。

②初中实验室:生物和物理实验室每个实验室各设1套换风系统满足换风;化学实验室则单独设置1套换风系统+1个小型的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经预留的排风竖井引至楼顶排放。

③高中实验室:生物和物理实验室每个实验室各设1套换风系统满足换风;化学实验室则单独设置1套换风系统+1个小型的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经预留的排风竖井引至楼顶排放。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规定的中型要求。

固体

废物

①废弃土石方:利用汽车运输至城建部门指定的地点堆放,遮盖运输,禁止超载,选择敏感点较少路线清运;

②建筑垃圾: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建筑废物堆放场,能回收部分回收出售给废品收购站,不能回收部分由施工方清运至城市建设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③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收集桶收集,运至城区垃圾箱,由环卫部门清运;

④旱厕粪便:委托周边居民进行清掏,旱厕施工结束后清掏填埋恢复。

规范处置

①学校生活垃圾:校区垃圾收集桶收集后,统一运至学校垃圾房暂存,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②食堂餐厨垃圾:设置收集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③食堂废油脂:定时打捞置于专用收集桶,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④实验室废物:高中部和初中部化学实验室内各设1间4m2的危废暂存间储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⑤废活性炭:收集后密闭置于高中部和初中部危废暂存间储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⑥道路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每日派人清扫收集并清运。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标准及修改单要求执行。

电磁

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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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

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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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化学实验试剂专人管理并上锁,定时巡查,保证存储安全;

②危废暂存间重点防渗;实验室废液承装桶设置承接托盘;危废暂存间专人管理、做好台账记录等;

③柴油储存区域设置盛漏托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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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

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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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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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楚雄市永安路698号,邮编:675000

联系电话:0878-3398876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22年8月5日

上一条:楚雄高新实验学校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下一条:《精韬御景综合体开发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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