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评价公示(2021年12月29日——2022年1月31日)

  • 日期:2021年12月29日 08:15
  • 来源:安全环保局
  • 作者: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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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明

楚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前身是1992年8月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首批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云南楚雄经济技术开发区,历经近30年的发展和提升完善,从省级经济开发区发展成为国家级高新区。2020年根据云南省各类开发区优化提升总体方案,楚雄高新区优化整合云南楚雄经济开发区和楚雄工业园区2个省级开发区。为此楚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委托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楚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

为预防《楚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实施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各种影响,尽可能减少规划决策中的失误,减轻在园区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对环境产生的负面效应,切实协调经济增长、社会进步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云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受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环保监管局委托开展楚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规划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征求公众意见,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二、规划项目名称及概要

(一)项目名称:楚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

(二)规划范围: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总面积为84.22平方公里,总建设用地面积为7516.95公顷(75.17平方公里),包含产城融合区、智明 片区、黄草片区、云甸片区等四个片区。

产城融合区规划区面积为50.48平方公里,东至第二污水处理厂、龙川江、哨湾、蔡家湾村、耳东屯,南至观音山山脊、龙川江、庄甸园区6号路、延寿桥安置小区、楚雄卷烟厂、东环线,西至元双路、楚雄医专、华茂石化、东波路,北至广大铁路(高铁)、团山水库、广大铁路(高铁)。

智明 片区规划面积为8.64平方公里,东至智明大海、腰站街收费站、楚广高速、陈家村,南至中缅天然气管道苍岭分输站、苍岭李家村,西至智明大深沟、大西村、楚南公路、楚广高速、李家坝,北至广大铁路复线。

黄草片区规划面积为2.03平方公里,东至黄草黑箐,南至黄草百家田,西至乌梢箐坝,北至冶炼厂渣场、垃圾焚烧发电进场路。

云甸片区规划面积为23.07平方公里,东至芦柴冲、罗文村、袁家村,南至迆香村,西至孔家庄、小云甸、大凹村、盐井冲,北至龙潭、东区中路、320国道。

(三)规划期限:本规划的规划期限2021- 2035年,分为两个发展时期,其中:近期为2021—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

(四)战略定位:楚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滇中崛起增长极核心引擎、全国民族特色创新创业高地和国家一流高新区。

(五)人口规模:楚雄高新区总人口约39万人,其中产业功能支撑人口15.5万人、城镇功能支撑人口23.5万人。

(六)规划目标:到2025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800亿元,工业总产值1200亿元;到2035年,实现营业总收入4000亿元,工业总产值3000亿元。

(七)产业定位:“2主3辅”的产业体系定位,构建高新区主业突出、产业互补、梯度推进、错位发展的集群式发展新格局。“2主”:生物医药、新材料;“3辅”:绿色食品、先进制造、绿色化工。

(八)规划空间结构:规划以现状发展条件为基础,统筹产业发展以及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网络规划布局,构建“一轴四片”空间结构。采用“楚雄高新区—产业发展区—产业组团”的三级结构体系,根据功能部署,于四个产业发展片区内部设产业组团。

一轴指空间发展轴线。规划以“杭瑞高速”为基础,串联楚雄高新区各片区,成为楚雄高新区空间发展轴线。

四片指四个产业片区。依托楚雄高新区各区发展形成四个产业片区。其中:

产城融合产业发展区是楚雄高新区综合发展核心,以原经济开发区及工业园区(桃园、赵家湾、庄甸、富民)为基础,形成楚雄高新区产业发展及生活配套的核心,聚集全区的核心资源和竞争力,引领楚雄高新区跨越式发展。

智明产业发展区是楚雄高新区产业发展新兴区,以楚雄东货运站、中药配方颗粒基地项目等发展条件为引领,建设生物医药产业聚集区和全国最大的配方颗粒基地。

云甸产业发展区是楚雄高新区建设发展条件最好的产业片区,交通及市政基础设施、场地平整先行、开发空间较大,以云甸石化产业园项目为引领,建设整体规模和效益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大型现代化绿色石化产业基地。

黄草产业发展区紧邻云甸产业发展区,依托现状冶炼厂渣场、垃圾焚烧发电,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成为其他三个产业发展区的延伸区。

三、委托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环保监管局

通讯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永安路698号

联系人:杨海波电话:0878-3398019邮箱:1967509828@qq.com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云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气象路王家坝23号

联系人:刘晓电话:0871-64150206邮箱:956908579@qq.com

五、公众意见的网络链接

详见附件。

六、征集意见期限:1个月(2021年12月29日——2022年1月31日)

七、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

接受委托——环评公示——环境现状初步调查——收集资料及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编制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公众参与调查——报请环保主管部门审查。

(二)主要工作内容

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内容,预测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和建成后对外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及其范围和程度,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区域污染源排放现状,预测外环境对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根据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分析其技术经济可行性,提出相应的措施建议。预测水、气、声、生态等方面的环境影响,从总量控制、公众参与等方面分析项目的环境可行性,给出最终结论。

八、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规划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可选择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

规划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反映,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附件【公众参与调查表(个人).doc】已下载
附件【公众参与调查表(团体).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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