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高新区海棠湖文旅小镇建设项目一期CK2020-11号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前公告

  • 日期:2021年08月16日 09:15
  • 来源:规划建设局
  • 作者:刘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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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高新区海棠湖文旅小镇建设项目一期CK2020-11号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经楚雄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局审查,项目符合《楚雄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楚雄经济开发区分区规划》要求,根据《楚雄州实施“阳光规划”意见(2014年修订)》(州规字〔2015〕1号)的规定,现予审批前公告。公告期为7天。

公告期间,社会各界人士若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公告组织单位电话或书面反映;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公告期内有权陈述、申辩和听证,请以书面形式提交到公告组织单位,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项目名称:楚雄高新区海棠湖文旅小镇一期CK2020-11号地块建设项 目

项目地点:楚雄高新区高铁新城片区站前大道东侧

用地性质:居住用地

建设单位:楚雄中海达信文旅开发有限公司

申报类别:规划方案审批

规划审批单位:云南楚雄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局

公示组织单位:云南楚雄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局

公示类别:审批前公告

公示时间:2021年8月16日—2021年8月22日

意见和建议联系电话:0878—3395825,传真:0878—3393827

项目简介及主要经济技术指标:项目位于楚雄高新区高铁新城片区站前大道东侧。项目规划净用地面积59989.47平方米(89.98亩,其中幼儿园面积5508.8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6800.94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61863.8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62856.7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3944.21平方米;建筑密度29.53%,容积率1.03,绿地率35.01%,机动车停车位428个(其中:地上住宅区停车位121个、幼儿园停车位9个、地下停车位298个),非机动车停车位327个。社区服务站623.46平方米,文化活动站263.55平方米,便利店52.51平方米,公厕60.13平方米,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367.18平方米,垃圾房10.89平方米,幼儿园建筑面积4133.66平方米。生活垃圾收集站(室外场地)120.00平方米,再生资源回收点(室外场地)6.00平方米,小型多功能运动场地(室外场地)770.00平方米,室外综合健身场地(含老年户外活动场地)150.00平方米。


附件:《楚雄高新区海棠湖文旅小镇建设项目一期CK2020-11号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鸟瞰图


云南楚雄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局

2021年8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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