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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条例》为标尺锤炼“三心”

  • 日期:2021年06月28日 08:56
  • 来源:组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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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为组织工作指明了方向,也对新时代组织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笔者认为,广大组工干部要以《条例》为“标尺”,主动认领责任,对标对表,在奋斗路上提升修为锤炼“三心”,力争在今后工作中干出一份“货真价实”的新事业。

以《条例》为标尺,坚守对党的“忠心”。“天下之德,莫大于忠”。党员要求千万条,对党忠诚第一条,组工干部作为党员、干部、人才的管理者和服务者,更应当好对党忠诚的“排头兵”,带头加强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党的先进理论武装头脑,强化党性修养,筑牢信仰之基,坚守对党忠心,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照《条例》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着力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以《条例》为标尺,打磨筑梦的“匠心”。“择一事终一生,不为繁华易匠心”。组织工作的政策性、原则性、专业性都很强,要想开展好,组工干部就必须不断与时俱进、熟悉政策、精通业务,使自己成为“业务通”“活字典”和“多面手”。《条例》为组织工作指明方向,也对新时代组织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组工干部是广大干群的“标兵”,更需锤炼“工匠精神”,要深入学习《条例》相关内容,逐字逐句地钻研《条例》的每一个环节、认真做好《条例》的每一个细节,及时对党内新出台的政策文件要了然于胸,把专一、专注、专业融入组织工作的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细节,打磨出更多组织工作的精品,做新时代的“组工匠人”,成为业内的行家里手,提升组织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以《条例》为标尺,保持律己的戒心。《条例》明确要求要“加强组工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严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纪律,坚持清正廉洁,着力提升专业化能力,确保政治上绝对可靠、对党绝对忠诚。”组工干部有一定权利,工作中难免有人“打招呼”、“吹耳旁风”,成为拉拢腐蚀的对象,在原则与人情发生“碰撞”时,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党性原则,守住自身底线。所谓“公生明、廉生威”,组工干部要行得端、走得正,必须细照笃行、怀德自重,从自身内省中提升道德修为,经常性的“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从严约束自己,坚持道德底线、筑牢思想防线、不踩法律红线,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在思想、感情和生活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火墙”,不断增强免疫力和抵抗力,做到依法行政、依规办事,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从政,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树立组工干部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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