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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打造监督执纪千里眼 顺风耳

  • 日期:2018年08月15日 08:24
  • 来源:组织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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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以丰富信访举报平台、搭建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做实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监督平台,以优化来信、来访、网上举报、电话举报、新媒介“五位一体”举报渠道,为监督执纪安上“千里眼”“顺风耳”,让广大老百姓参与到民生监督中来,实现民生领域和党员干部监督全覆盖。

优化举报平台

发挥好“探头”作用

“玉溪市检察院机关党委副书记吴某某将为其子大办婚宴借机敛财。”2017年9月1日,云南省纪委信访室通过12388举报电话收到群众反映线索。云南省纪委及时转玉溪市纪委查办。经查,玉溪市检察院吴某某之子张某某定于2017年9月3日举行婚礼,张某某到宾馆预定了128桌婚宴酒席,但吴某某报备案29桌。经批评教育,吴某某对宴请桌数进行了调整,及时纠正了错误行为。

云南省围绕监察全覆盖拓渠道、补短板、通末端,优化来信、来访、网上举报、电话举报、新媒介“五位一体”举报渠道,构建纵向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横向覆盖省市县三级纪委派驻(出)机构的“一纵三横”检举举报平台网络,拉长耳朵、瞪大眼睛,充分发挥好“探头”作用,聚焦“舌尖上的浪费”“会所中的歪风”“车轮上的铺张”“节日中的腐败”,坚持强化监督检查,抓日常、经常抓,紧盯关键节点,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对收到的每一个举报问题线索,我们都有专人处置,再分筛分选,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督办、转办或转送。”云南省纪委监委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

举报件一经受理,工作人员会立即回复举报人,并告知转由谁主办,请他们耐心等待办理情况。办结后,会及时通过举报平台答复举报人。对收到的属于“四风”问题举报件,如果线索不具体,工作人员也会及时答复举报人,请其提供具体线索以便核查。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举报件都很重视,会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办件台账,严格办理时限,做到件件有回应。”省纪委信访室工作人员介绍。2016年12月,有群众来信反映“昭通市镇雄县尖山乡尾坝村党总支书记肖某某在2014年扶贫猪仔发放、2015年危房改造名额分配中优亲厚友,收受贿赂”等问题。云南省纪委第一时间转给昭通市纪委进行办理。最后经查部分问题属实,肖某某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截至目前,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12388电话举报平台已完成提升改造;12388网络举报平台在204个门户网站、手机客户端和微信公众号实现链接;6月底前省市县三级纪委派驻(出)机构举报电话在“114号码百事通”实行全登记,方便群众查询和举报。2018年1至3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8566件(次),同比增长21.37%,其中署名举报增长54.95%。

五级联动督办

让群众有“代言人”

“小街镇甸丰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潘兴麦存在违反廉洁纪律行为,挪用公款等问题。”

“接到群众反映问题线索,我们就发挥问题线索移送及‘五级联动’监督平台机制联动、信息联动、办理联动作用,及时对该问题线索进行处置。”嵩明县纪委信访室一名干部说。

经查,2013到2016年期间,嵩明县小街镇甸丰村委会收取农户建房占地费120余万元,时任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潘兴麦安排财务李树珍将该笔资金存入他人账户保管,并先后挪用其中100万元借给他人和供自己使用。甸丰村委会将部分修缮加固家庭通过重复拍摄门头照片和一户拆成两户报的方式,虚报建设资金5万元,并将其中4.8万元分给村“两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12名成员。2017年6月,潘兴麦被嵩明县纪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2017年7月,嵩明县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判处潘兴麦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五级联动”平台是云南省的一项创新举措,为进一步畅通获取违纪问题线索主渠道,有效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四风”问题,云南省于2013年4月起,在全省建立起省、市、县、乡、村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在实际工作中,云南省纪委建立畅通群众诉求五级联动监督平台信息录入、监督、检查、问责机制。对群众信访诉求进行分类处置,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对群众诉求信访件实行统一登记、贴码编号、分流处理,建立台账。运用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录入诉求受理时间、诉求事项、办理时限、答复反馈等信息,强化群众诉求受理,发挥信访处置问题线索“主渠道”作用,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诉求。

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有效运用畅通群众诉求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发挥“互联网+”监督优势,强化群众信访诉求受理,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截至目前,共受理群众诉求2151446件,办结2150237件,办结率达99.9%,群众满意率达99.9%。

建扶贫监督平台

为资金走向点亮“探照灯”

“瑞丽市弄岛镇弄双村民小组党支部书记、组长尚依巴旺,在发放兴边富民项目安居房改造补助过程中,以需要上下打点为由,向村民索要‘好处费’4800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日前,德宏州纪委公开曝光了一起包案督办的扶贫领域典型问题。

“当时我认为只是5头仔猪而已,也不是什么大项目,自己悄悄截留下来,村民们也不会知道,哪知道除了村民的监督,还有上级专项纪律检查组的监督……”经审查,2017年红河州金平县沙依坡乡实施省级财政专项扶贫生猪养殖补助项目,沙依坡乡金水村委会主任梁寿宏在负责金水村委会建档立卡户仔猪发放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截留仔猪5头,其中3头归自己个人饲养,2头私分给亲友。2017年10月25日,金平县纪委给予梁寿宏党内警告处分,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同时,责令其和亲友将违规截留的仔猪按截留时的价格以现金方式退回。

2017年,云南省建立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五级联动监督平台,深入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落小落细。盯紧脱贫攻坚中征地拆迁资金分配、管理、发放等监管重点及党员干部作风纪律等方面进行全程督查,真正做到沉到基层、直面问题、解决问题,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主责,为攻坚脱贫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全省各乡镇将为民服务中心和村为民服务站建设相结合,做到镇村群众诉求中心和工作站有场所、有牌子、有制度、有值班,为平台使用提供了保障。”云南省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说。

通过在省市县乡村各级专职人员接待群众,形成上下贯通、联动配合的群众诉求体系。围绕扶贫领域套取、冒领、截留私分扶贫资金、反映村组干部在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的问题线索,以纪律为尺子,对相关信访举报件进行认真梳理、排查、统计,保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处置“无积压”“零暂存”。截至2018年4月25日,全省共受理精准识别、易地搬迁、危房改造、健康扶贫、教育扶贫等群众最关心的诉求和问题159060件,通过督促相关部门办理、解决、整改办结157820件,办结率9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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