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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开发区税务局四项举措推进“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 日期:2022年06月25日 11:13
  • 来源:税务局
  • 作者: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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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新时代群众工作,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等法律人才在税费争议化解中的积极作用,推动税费争议高质量化解,更好地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楚雄开发区税务局通过“四项举措”,协调创新、统筹共建、上下联动、宽严相济,实践性推进“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深化共识扩大融入,持续提升征纳质效。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切实加强党的领导,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紧扣“自愿参与原则、合法合理原则、客观公正原则”等原则成立调解中心,探索约谈教育警示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扩大纳税人申诉渠道,融入税收高效管理,把矛盾化解在源头、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复议诉讼之前、化解在窗口一线,实现咨询调解服务“零距离”,建立良好的征纳互动关系。

二是强化组织创新引领,持续提升专业性能。探索创新税费争议处理方式,按照“统筹管理、分级使用”的工作原则,构建“分局-县局-州局”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强调“一把手”主抓,设置调解中心主任和副主任,常态化研究部署,明确试点先行定位;及时制发《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楚雄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公职律师税费争议咨询调解试点工作规程(试行)》,明晰内容、流程、表单及部门职责等,组建党员干部、法律专业人员、业务骨干专业团队,强化公职律师及法律顾问参与税费争议咨询调解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管理服务专业性能提升。

三是回应关切及时反馈,持续提升执法效能。严肃工作流程,实现“分局受理-咨询调解中心副主任分派-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处理”闭环推进,明确通过办税服务厅、各种媒体、网络等渠道告知部门地址、联系方式及争议的范围和解决途径,主动开展宣传,引导其通过咨询调解中心咨询疑问、解决争议,第一时间、最快的流程,倾听、回应纳税人缴费人的诉求和异议,健全调解工作底稿,建立完善台账管理,既体现税收执法的“柔”性,又提升税收执法效能。2022年5月以来,共完成涉税争议事项调解工作17户。

四是交互链接打破局限,持续提升服务价值。强调上下协调联动,部门间职能互动,及时对税费争议排查、梳理、研判及处理;充分运用智能办税厅和大数据服务中心的交互功能,打通“远程申诉”智能链接渠道,电话24小时答复,进一步体现智慧化和非接触,切实打破时空地域局限,做到工作方式的便捷性、智慧化并兼顾疫情防控的需要,工作效能更高,服务价值更好。利用区局专业法律人才加入到税源管理基层争议调解工作中来,切实做好为民办实事,继续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税务系统的探索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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