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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高新区“四坚持”唱响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之歌

  • 日期:2022年05月18日 10:03
  • 来源:组织人事部
  • 作者:孙燕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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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高新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助力楚雄市创建全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着力在“四个坚持”上下功夫,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提升民族团结进步“组织力”。高新区始终坚持基层党建与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协调发展同步推进,突出基层党建在民族团结进步中的引领作用,引导各党组织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深入开展,实现基层党建与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双推进”、“双融合”。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等系列活动,增进各民族间感情交流,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带头学习宣传民族政策,教育引导全区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各民族水乳交融、唇齿相依、休戚相关、荣辱与共的观念,有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二是坚持宣传教育,强化民族团结进步“感召力”。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区内各示范点通过拍摄专题片、安装户外广告牌、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积极营造舆论氛围,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流入千家万户,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的思想观念,从而推动民族工作的发展,不断增进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

三是坚持文化传承,汇聚民族团结进步“凝聚力”。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把保护和弘扬各民族文化作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的“根”和“魂”,不断强化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以彝人古镇、太阳历公园等示范点为抓手,充分挖掘各民族文化内涵,推动民族地区文化旅游业发展,持续推动各民族在文化上相互尊重、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借鉴,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文化自信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

四是坚持以人为本,彰显民族团结进步“向心力”。着力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各项措施;在社会治理上,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违建整治为契机,推进“美丽示范小区”创建;持续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不断提高城市精细化建管水平,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各族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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